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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承担8000元损失赔偿!温州一住户装修时擅自拆除燃气表及表后管道导致燃气泄漏

创建时间:2026-05-12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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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拆除家中燃气表和表后管道,这样的“任性”装修差点酿成大祸。近日,温州市龙湾区某小区发生一起燃气泄漏险情,小区物业快速响应、燃气部门专业处置,险情被及时化解,未造成人员伤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涉事违规业主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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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该住户在装修期间,未向燃气公司和物业报备,擅自拆除了自家室内的燃气表和表后管道,由于户外燃气立管阀门处于关闭状态,一直相安无事。但近期,该住户的邻居准备装修,误把燃气管道当成自来水管道重启了阀门,此举直接导致该住户户内大量燃气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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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空气中有气味,我们意识到可能是燃气泄漏,启动了应急预案。”小区物业立即通知燃气公司,温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抢修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物业的配合下迅速开展排查与处置,并将该事件向属地执法中队通报。事后,执法中队联合燃气公司再次对现场和整个小区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和燃气安全宣传教育。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擅自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整;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调查取证,该住户需承担共计8000元的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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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装修涉及燃气管道改造,务必通过燃气公司申报,由具备专业资质的人员上门施工,严禁私自拆改;若发现小区内有疑似燃气泄漏(闻到臭鸡蛋味),应立即开窗通风、杜绝一切火源(不按门铃、不开关电器),并迅速撤离现场至安全地带拨打报警电话或服务热线(温州燃气967555;温州新奥燃气95158)。

来源: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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