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通报|警钟长鸣!宁波公布5起企业重大事故隐患
为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防范化解各类企业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近日,宁波市鄞州区对5条企业排查并已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予以公布,警示各生产经营单位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筑牢安全防线。
宁波鄞州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重大事故隐患描述:可燃气体探测器未及时校验。
解读:上述隐患属于《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六条:“养老机构日常管理存在严重问题主要指:(二)未对特种设备、电气、燃气、安保、消防、报警、应急救援等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经常性维护、保养,导致无法正常使用。”
宁波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重大事故隐患描述:车牌换证申请日期超出有效期经营。
解读:上述隐患属于《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三条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未取得经营许可或未按规定进行备案从事经营活动,或超出许可(备案)事项和有效期经营的。”
宁波某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重大事故隐患描述:激光焊接处未见作业人员焊工证。
解读:上述隐患属于《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宁波市某液化气有限公司
重大事故隐患描述:瓶库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探测器。
解读:上述隐患属于《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第五条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燃气经营者在燃气厂站安全管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为重大隐患:(五)燃气厂站内可燃气体泄漏浓度可能达到爆炸下限20%的燃气设施区域内或建(构)筑物内,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
宁波市某液化气有限公司
重大事故隐患描述:瓶库爆炸危险范围内有非防爆电气设施(非防爆摄像头及门卫房内非防爆电气设施)。
解读:上述隐患属于《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第五条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燃气经营者在燃气厂站安全管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为重大隐患:(四)燃气厂站内设置在有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仪表装置,不具有与该区域爆炸危险等级相对应的防爆性能。”
来源:中国宁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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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计时3天 | 第十二届智慧燃气发展论坛温馨提示
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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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高精度智能燃气巡视巡检车落地青岛能源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日前,国内新一代高精度智能燃气巡视巡检车在青岛能源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所属高新公司投入运行。该设备由青岛能源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与北京讯腾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研发。研发人员以覆盖、超越人工巡线业务为基准,并以高效能运行为目标,实现设备替代现有人工巡线,且设备检测精度为PPB级,远超常用人工手持检测设备,并可每日24小时巡线。
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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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地区新增年输气30亿立方米供气通道
5月15日,青宁(青岛—南京)天然气管道与江苏沿海天然气管道互联互通项目正式进气投产,该项目将为长三角地区新增一条年输气30亿立方米的供气通道,进一步提升区域天然气供应的安全韧性。
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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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贸易结算!《天然气计量系统性能评价》国标,2026年5月1日已实施(可下载全文)
国家标准《天然气计量系统性能评价》(GB/T 35186-2025)由TC355(全国石油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355SC10(全国石油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油气计量及分析方法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2026-0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