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用户原因长时间未入户安检,燃气企业应限气或停气!三亚发布用户设施隐患整改通知
创建时间:2024-07-30 17:10
编者按:日前,为扎实推进当地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及时消除用户端安全隐患,三亚市住建局发布《关于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用户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在国务院和海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的基础上,对用户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细化规定,其中以下内容值得燃气企业关注:
一方面,明确燃气企业给予具有安全隐患用户的整改期限。对于可以现场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当场纠正,一般安全隐患原则上整改期限不超过7日,确因施工难度较大或大宗采购等耗时较长的安全隐患原则上整改期限不超过30日,燃气安全隐患消除后24小时内应当恢复供气。
另一方面,明确了长时间未入户安检的判断标准,包括2年以上未入户安检的管道气居民用户、1年以上未入户安检的瓶装气居民用户、1季度以上未入户安检的管道气非居民用户、半年以上未入户安检的瓶装气非居民用户。对于上述用户,燃气企业应采取限制购气或停止供气等措施确保燃气用户用气安全,待入户安检合格后恢复购气或供气。
除此之外,《通知》还对于燃气用户端常见的问题隐患进行列举,燃气企业应当特别关注,以在进行入户安检过程当中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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