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政府强制安装智能表自闭阀违法!全国人大法工委发布备案审查典型案例
编者按:近日,为探索建立备案审查案例指导制度,总结地方立法中具有共性的典型问题,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指导,规范地方立法行为,全国人大法工委发布三起典型案例,其中案例三涉及燃气领域。
由于我国当前各地发展情况不均衡的现状,《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授予了各地方政府依据上位法制定符合地方发展情况的规范性文件的权利,同时,建立了备案审查制度适时对地方立法进行审查,以确保地方立法符合依法立法、科学立法的原则。
在案例三中,某市政府为加强地方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制定了《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管道燃气安全经营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然而其内容存在着侵害公民合法权益以及违反上位法的问题。
“法无禁止即自由”,地方立法过程中应当尊重上位法所给予公民的权利范围,具体而言,下位法不得扩大和加重公民依据上位法所应当承担法律义务,以及限制公民依据上位法所享有的权利。案例三中地方政府《意见》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凡未交付使用及新建居民住宅,必须安装并设计智能燃气计量表、安全自闭阀等燃气设施,否则不予竣工验收”。而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并未限定燃气用户使用、安装的燃气设施类别以及改造的期限,作为市政府规章的《某市燃气管理办法》也仅对用户燃气设施的安装使用提出倡议。因此,《意见》中将倡议性内容规定为公民义务,并限定用户安装使用的装置类别,实质上限制了公民的选择权,加重了公民义务,系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侵犯。
其次,《意见》对于违规使用燃气的用户采取停气措施时,省略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以及省市的燃气管理办法所要求的书面告知和提醒用户整改的前置程序和不落实整改可能会造成燃气安全事故的前提条件,《意见》违反上位法所作出的程序规定,擅自授予管道燃气企业直接对用户采取停气措施的权利,虽然对预防燃气事故有一定作用,但却超出了行政管理与公民权益保障之间的比例原则。
在燃气安全事故频发的背景之下,各地方开始纷纷加强对当地燃气安全的监管力度,地方性的燃气管理规定也相继出台。然而,燃气安全管理固然重要,在加强管理的同时,各地方也应当确保当地立法符合上位法的规定,切忌用力过猛导致限制公民权利和加重公民义务的情况出现。


听证会后,市政府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相关问题,2022年10月,市政府对《意见》相关规定作出修改,并要求燃气公司正确解读和适用文件,不得强制要求改造,不得指定企业改造,依法慎用停气措施。此外,对群众反映的燃气改造费用较高的问题,采用由电信公司出资改造等方式减轻燃气用户负担,个别老旧小区改造由政府补贴,免费改造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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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燃气用户,这份《五一小长假燃气安全指南》请查收,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五一小长假倒计时开始啦!屏幕前的您是不是早就规划好了行程,要么奔赴山海,要么宅家充电,要么和好友一起聚个餐,先别急,出门前有一件“小事”,咱们可得放在心上那就是——燃气安全
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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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管道保护,防范化解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风险,保障燃气管道运行安全,我厅起草了《浙江省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5月25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提出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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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20000元!防城港一工人野蛮施工挖破燃气管道,后果惨重
为加强燃气管理、保障安全,广西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梳理并公布2026年防城港市查处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的执法案例,旨在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教育。请各施工单位(个人)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施工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共同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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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印发《城市燃气管道老化评估工作实施细则》
日前,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印发《城市燃气管道老化评估工作实施细则》(中燃协〔2026〕13号),为全国城市燃气管道老化评估工作提供了更细化的操作指引。
2026-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