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到顶部
  • 010-64919527
  • QQ客服
  • 微信二维码
首页    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罚款4万元!燃气公司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压力管道未检测合格擅自投用

典型案例|罚款4万元!燃气公司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压力管道未检测合格擅自投用

创建时间:2026-05-06 16:08

近日,四川省渠县一家燃气公司无视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将刚刚安装的压力管道在未经权威机构检测合格的情况下匆匆投入使用,受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

 

2025年12月18日,四川省渠县市场监管局城东所在日常监管中,依法对位于渠县经济开发区机电路12号的渠县燃气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已投入使用的1条西部服饰产业城至兴宏泰公司长度1324米压力管道无法提供该压力管道的监督检验报告。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对该公司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这条已投入使用的压力管道2025年3月安装,2025年4月投入使用,主要用于工业园区兴宏泰公司供气。该公司使用的西部服饰产业城兴宏泰压力管道全长1324米,材质是PE100,管道规格为SDR11De160/110/63,设计压力为0.4MPa操作压力为0.3MPa。符合《特种设备目录》代码8000“压力管道”。但该公司在安装完成后就立马投入使用,未向法定检验机构申请检验,无法提供该条压力管道的监督检验报告

 

渠县市场监管局2025年12月18日向该公司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使用该条压力管道,并及时申请检验,待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该公司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后,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具有相关检验资质的机构申请了检验。

 

今年2月4日,渠县市场监管局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任何陈述或申辩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责令该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4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记者 颜伟

 

 

收藏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博燃网

博燃网(www.gasshow.com)官方网站,2001年正式投入运营,旗下新媒体平台粉丝量超46万,内容涵盖行业评论、专家分析、燃气资讯、安全常识、法律法规等多个栏目,为圈内人士架起沟通的桥梁。博燃网始终秉承“全心全意为燃气服务”的宗旨,在为燃气行业提供高品质的信息和服务的同时,赢得广大用户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