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湖南一燃气公司被顶格处罚
近日,湖南省醴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联合执法行动中,查获一辆违规运输液化石油气的厢式货车。现场核查发现,车内装载134个YSP35.5型号液化石油气满装钢瓶,该批次气瓶均源自衡东县桥恒燃气有限公司。经专业检测中心检验,该批次液化石油气中二甲醚含量高达15.69%。二甲醚会腐蚀、溶解燃气设备橡胶密封圈与软管,极易造成液化气泄漏,遇明火可引发燃爆,且国家质检总局早在2008年就已明令禁止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入二甲醚,该企业行为属于严重违规违法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针对醴陵市查获的违法违规线索,为彻底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斩断违法违规经营“黑气瓶”链条,衡东县住建局第一时间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依规对衡东县桥恒燃气有限公司作出以下严厉处罚:
一是依法查封气站生产经营区域、储罐及充装设备,责令企业立即停业整顿,全面整改安全隐患。
二是针对企业违规向无资质主体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以及销售不合格燃气两项违法行为,依法合并作出顶格处罚,全额没收违法所得14143元。
三是责令企业限期召回该批次全部不合格钢瓶,目前所有召回气瓶已由衡东县执法人员统一封存管控。
四是深挖彻查违法链条,针对不合格燃气中二甲醚的供货源头陈某,联合县公安局经济警察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专项调查组,全面追查涉案运输车辆及上下游违法链条,对本次事件中涉嫌构成犯罪的相关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涉案人员刑事责任。
【安全提示】
液化石油气掺二甲醚快速辨别(四步法)
一看:外观与火焰
钢瓶标注“二甲醚、醇醚燃料、复合燃气”等字样→大概率违规掺混
火焰发黄、松散、离火、脱火、回火、关火爆燃→可能掺混
胶管发胀、变软、开裂、发黏、钢瓶阀门、减压阀密封圈易老化渗漏→长期用掺混气
二闻:气味异常
正规液化气有刺鼻臭鸡蛋味;掺混后气味变淡、有甜腥味,或异味时有时无。
三烧:燃烧效果
不耐烧,烧开同样一壶水掺混气用时更长
用掺混气锅底易结黑灰
掺二甲醚燃烧有回火声、跳动,关火异响
四称重:最精准
满瓶称重减去空瓶重量,若充装量达标但使用时间明显缩短→基本可判定掺混
快速口诀
蓝火稳、无异味、耐烧久、锅底净→纯液化气
黄火飘、不耐烧、胶管烂、异味怪→大概率掺二甲醚
提示:发现疑似掺假,保留钢瓶和票据,及时向当地燃气管理部门进行反映,不得继续使用。
来源:湖南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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